四、申請者應填具與眷屬同住申請表,並檢附同住眷屬之國民身分證影本 或其他足資證明其身分之文件、最近半年二吋相片二張、切結書等文 件,依程序陳核。
四、申請者應填具與眷屬同住申請表,並檢附同住眷屬之國民身分證影本 (外籍眷屬請檢附護照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其身份之文件、最近半 年 2 吋相片 2 張、切結書等文件,依程序陳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