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2:3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辦理法醫師繼續教育課程積分審查認定作業要點 5
五、繼續教育課程積分之審查認定結果,應以書面通知申請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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