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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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8
八、申請人至本分署應用檔案時,應出示審核通知書及備有本人照片之身 分證明文件,依規定完成登記程序後,始得進入本分署檔案應用處所 。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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