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31 06:49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程 5
五、人民以電話陳情時,受理人員應出於誠懇態度,耐心傾聽,瞭解原因 。陳情內容簡易明確者,得於電話中詳細說明;內容複雜不明者,得 請其另行以書面提出陳情。
民國 103 年 05 月 14 日訂定
5
五、人民以電話陳情時,受理人員應出於誠懇態度,耐心傾聽,瞭解原因 。陳情內容簡易明確者,得於電話中詳細說明;內容複雜不明者,得 請其另行以書面提出陳情。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