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3.03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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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暨高雄少年觀護所停車場管理須知 2
二、本所行政大樓前左右二側規畫為汽(機)車停車場,供公務車輛、職 員、民眾及來賓等停車使用。
民國 103 年 05 月 02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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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所行政大樓前左右二側規畫為汽(機)車停車場,供公務車輛、職 員、民眾及來賓等停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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