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3 03:37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學生學業優良暨進步獎勵實施要點 2
二、實施對象:本院在院學生。
民國 103 年 04 月 08 日訂定
2
二、實施對象:本院在院學生。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