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6 23:5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檔案應用處所使用須知 5
五、非本監人員進入本處所,應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並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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