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07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檔案及政府資訊開放應用須知 10
十、應用檔卷時,申請人有違反第八點及第九點所列情形者,本監得停止
    其應用,並記錄之。情節重大者,應負法律責任。
民國 102 年 12 月 18 日訂定
10
十、應用檔卷時,申請人有違反第 8  點及第 9  點所列情形者,本監得
    停止其應用,並記錄之。情節重大者,應負法律責任。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