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8 16:4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通譯倫理規範 2
二、本規範所稱通譯,指檢察機關現職通譯、特約通譯及其他經檢察官選
    任執行通譯職務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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