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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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處務規程 第 3 條
主任秘書之權責如下: 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 三、各單位之協調及權責問題之核議。 四、重要會議之籌辦。 五、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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