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6 21:2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程 19
十九、本要點陳奉  檢察長核可後實施,日後修正亦同。
民國 102 年 06 月 18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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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本要點陳奉  檢察長核可後實施,日後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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