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8:0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遴選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檢察官辦法 第 12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六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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