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繳交之研究報告,應約定著作財產權歸屬 於法務部。
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繳交之研究報告,應約定著作財產權歸屬於法務部 。
依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繳交之研究報告著作財產權歸屬於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