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辯護人、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檢察事務官申請參加檢察 官公開遴選者,以第十條公告申請起始日為年資結算日。
公設辯護人、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申請參加檢察官公開遴選者 ,以申請日之前一日為年資結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