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宿舍借用人應遵守「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職務宿舍公約」,配 合宿舍管理單位實施檢查,且於宿舍內不得酗酒、賭博、喧嘩、放 置違禁物品及其他不正當行為。違反前項規定者依據「宿舍管理手 冊」或契約書之約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