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10:0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宿舍管理要點 16
十六、宿舍內不得酗酒、賭博、喧嘩、放置違禁品或其他不正當行為。經
      書面勸導仍未改善者,終止借用契約。
民國 101 年 05 月 03 日訂定
16
十六、宿舍內不得酗酒、賭博、喧嘩、放置違禁品及其他不正當行為。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