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07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宿舍管理要點 13
十三、宿舍之交還,應向總務科辦理點交手續。
民國 101 年 05 月 03 日訂定
13
十三、宿舍之交還,應向總務科辦理點交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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