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附則 三十、本署檔案管理單位對於檔案管理,得定期辦理教育訓練及宣導研討 會,加強全署人員對於公文檔案之重視。 三十一、本規定經署務會議決議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拾、附則 一、本署檔案管理單位對於檔案管理,得定期辦理教育訓練及宣導研討會 ,加強全署人員對於公文檔案之重視。 二、本規定經署務會議決議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