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8:1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官倫理規範 第 20 條
檢察官為促其職務之有效執行,得與各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互相合作。但
應注意不得違反法令規定。
民國 101 年 01 月 04 日訂定
第 20 條
檢察官為促其職務之有效執行,得與各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互相合作。但
應注意不得違反法令規定。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