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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2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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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倫理規範 第 2 條
檢察官為法治國之守護人及公益代表人,應恪遵憲法、依據法律,本於良 知,公正、客觀、超然、獨立、勤慎執行職務。
民國 101 年 01 月 04 日訂定
第 2 條
檢察官為法治國之守護人及公益代表人,應恪遵憲法、依據法律,本於良 知,公正、客觀、超然、獨立、勤慎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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