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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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檢察官倫理規範 第 18 條
檢察官不得洩漏或違法使用職務上所知悉之秘密。
民國 101 年 01 月 04 日訂定
第 18 條
檢察官不得洩漏或違法使用職務上所知悉之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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