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6 22:37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審查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金支付對象及支用查核作業要點 12
十二、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法務部頒「檢察機關辦理緩起訴處分作業
      要點」辦理。
民國 100 年 10 月 14 日訂定
12
十二、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法務部頒「檢察機關辦理緩起訴處分作業
      要點」辦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