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7 01:0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廉政署辦理肅貪業務專長訓練要點 7
七、訓練成績及格者,發給結業證書;成績不及格或經本署依第五點予以
    退訓者,列入當年度其個人年終考績參考。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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