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16 02:46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法務部廉政署人員紀律守則 2
二、(工作原則) 本署人員應秉持專業、效率、廉潔、公正執行職務,並促進公共利益 。
民國 100 年 07 月 25 日訂定
2
二、(工作原則) 本署人員應秉持專業、效率、廉潔、公正執行職務,並促進公共利益 。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