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22:1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職務宿舍管理要點 16
十六、宿舍借住人,應將所置宿舍內燃料妥慎存儲並與火種隔離,如非因
      天災或不可抗拒之事致引起火災,而造成公有財務之損失,借住人
      應負一切責任。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