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2.27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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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結合民間團體認輔收容人實施要點 4
四、認輔工作之輔導方式如下: (一)個別輔導-晤談、通訊、必要時電話輔導等。 (二)團體輔導-自行辦理團體活動(如成長團體)或參與矯正機關舉辦 之活動(如懇親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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