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0.20 11:1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戒治所、看守所及少年觀護所附設勒戒處所勒戒費用收取作業要點 10
十、勒戒費用繳納通知單及收據格式,由戒治所、看守所、少年觀護所依
    附表一、二印製,並得視業務需要酌予修正。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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