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2.27 04:38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辦理收容人作業業務獎勵原則 1
一、為鼓勵法務部矯正署(以下簡稱本署)所屬矯正機關辦理作業業務之 相關人員有效拓展業務,提高生產力,創造利潤,以增加收容人作業 所得,並使其養成勤勞習慣及學習作業技能,特訂定本原則。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