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2.01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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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及所屬矯正機關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17
十七、役男服勤有使用交通工具之必要時,服勤單位應依調派車輛優先順 序調度支應。 服勤單位提供交通工具予役男駕駛時,應符合第九點之輔助性工作 勤務,並先查明其有無駕照,使用之役男並應善盡保管之責。
民國 100 年 01 月 17 日訂定
17
十七、役男服勤有使用交通工具之必要時,服勤單位應依調派車輛優先順 序調度支應。 服勤單位提供交通工具予役男駕駛時,應符合第九點之輔助性工作 勤務,並先查明其有無駕照,使用之役男並應善盡保管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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