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4:3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所屬各監獄假釋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 5
五、假釋審查委員會議每月至少舉行一次為原則,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
    集人因故不克出席時,由召集人於會前指定委員一人擔任之。
民國 100 年 01 月 05 日訂定
5
五、假釋審查委員會議每月至少舉行一次為原則,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
    集人因故不克出席時,由召集人於會前指定委員一人擔任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