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3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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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辦理收容人申請代購藥品應行注意事項 8
八、各機關總務單位購入藥品後,其價金由該收容人保管金中扣抵,扣抵 手續依「受刑人金錢物品保管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民國 100 年 01 月 17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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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各機關總務單位購入藥品後,其價金由該收容人保管金中扣抵,扣抵 手續依「受刑人金錢物品保管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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