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9.27 18:1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人員專業倫理守則 6
六、矯正專業人員應不斷充實專業知能,並不定期接受在職訓練,俾能與
    時俱進,以確實提升矯正工作之效能。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