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9.27 17:1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人員專業倫理守則 3
三、矯正專業人員應以專業知能,協助收容人發展或恢復其適應社會生活
    之能力。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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