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6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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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監獄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12
十二、申請應用檔案經核准者,本監依檔案管理局所訂「檔案閱覽抄錄複 製收費標準」(附件三)收取費用,並開立收據交申請人。
民國 99 年 11 月 01 日訂定
12
十二、申請應用檔案經核准者,本監依檔案管理局所訂「檔案閱覽抄錄複 製收費標準」(附件三)收取費用,並開立收據交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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