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檢察官及性侵害犯罪加害人對於法院所為刑後強制治療之裁定,得於 收受送達後五日內提起抗告。但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之案件,其第 二審法院所為裁定,不得抗告。 抗告無停止執行裁定之效力。但原審法院及抗告法院,均得以裁定停 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