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8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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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辦理性侵害犯罪加害人刑後強制治療作業要點 21
二十一、刑後強制治療處所應指定區域,許可刑後強制治療受處分人於限 制時間內自由散步活動。
民國 99 年 10 月 26 日訂定
21
二十一、刑後強制治療處所應指定區域,許可刑後強制治療受處分人於限 制時間內自由散步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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