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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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辦事細則 第 9 條
資通安全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資訊系統之維護及管理。 二、通訊監察系統、偵蒐器材之維護及管理。 三、電腦犯罪防制之規劃、督導、協調及考核。 四、文書、總務及檔案管理。 五、其他有關資通安全及行政事項。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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