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2:1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文書管理暨檢核作業應注意事項 5
五、總務科收發人員每週列印稽催公文檢查表,送交秘書室綜合稽催,以
    掌握各科室辦理各類公文之時效,避免逾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24 日修正
5
五、總務科收發人員每週列印稽催公文檢查表,送交秘書室綜合稽催,以
    掌握各科室辦理各類公文之時效,避免逾期。
民國 99 年 01 月 20 日訂定
5
五、總務科收發人員每週列印稽催公文檢查表,送交秘書室綜合稽催,以
    掌握各科室辦理各類公文之時效,避免逾期。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