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10:0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 第 12 條
辦理本辦法所需經費,由各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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