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3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辦事細則 第 9 條
經濟犯罪防制科掌理下列事項:
一、重大經濟犯罪防制工作之規劃、督導、協調及考核。
二、毒品犯罪防制工作之規劃、督導、協調及考核。
三、洗錢犯罪防制工作之規劃、督導、協調及考核。
四、其他有關重大經濟犯罪、毒品犯罪、洗錢犯罪防制工作事項。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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