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檢察官對於所偵辦之案件,應隨時視案情之進展,注意有無疑似人口 販運之情事。於發現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時,應即移請司法警察機關 (單位)進行人口販運被害人之鑑別。 檢察官對於法院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後段之規定移請鑑別之案件, 應即轉請司法警察機關(單位)進行人口販運被害人之鑑別。
六、檢察官對於所偵辦之案件,應隨時視案情之進展,注意有無疑似人口 販運之情事。於發現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時,應即進行被害人之鑑別 。 檢察官對於法院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後段之規定移請偵查之案件, 應即進行被害人之鑑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