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8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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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辦理人口販運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1
一、為使檢察機關妥適辦理人口販運案件,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民國 98 年 06 月 26 日訂定
1
一、為利於檢察機關執行人口販運防制法,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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