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15:4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調查局研究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7 條
本會得報請局長調派本局工作人員一人至五人,協助辦理日常事務。
民國 70 年 02 月 27 日修正
第 7 條
本會得報請局長調派本局工作人員一人至五人,協助辦理日常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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