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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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
法務部調查局研究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4 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綜理會務。副主任委員一人,輔助主任委員處理會 務。均由局長就委員中指派之。
民國 70 年 02 月 27 日修正
第 4 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綜理會務。副主任委員一人,輔助主任委員處理會 務。均由局長就委員中指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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