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鑑定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但非本所人員及學者專家,得依規定支給 出席費。鑑定小組所需經費由年度相關預算支應。
七、本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但非本所人員及學者專家,得依規定支給出 席費。本小組所需經費由年度相關預算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