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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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辦理九十七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督導計畫 4
肆、主辦機關(單位) 本部行政執行署、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司法官訓練所、法醫研究所 、矯正人員訓練所、本部矯正司。
民國 98 年 02 月 18 日訂定
4
肆、主辦機關(單位) 本部行政執行署、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司法官訓練所、法醫研究所 、矯正人員訓練所、本部矯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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