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1:0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監獄檔案及政府資訊開放應用須知 10
十、應用檔卷時,申請人有違反第八點及第九點所列情形者,本監得停止
    其應用,並記錄之。情節重大者,得依法論處。
民國 97 年 11 月 06 日訂定
10
十、應用檔卷時,申請人有違反第八點及第九點所列情形者,本所得停止
    其應用,並記錄之。情節重大者,得依法論處。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