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9:0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業務主管人員範圍標準 第 9 條
本款所稱工商登記人員,指辦理商業登記、公司登記、工廠登記等業務之
人員。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