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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2 22:4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檔案管理實施要點 7
七、文卷裝訂
(一)每一檔案卷夾內首頁應放置目次表,永久保存檔案應定期裝訂成冊
      。
(二)裝訂檔案應以公文用紙尺度為標準,左右底三面對齊,厚度以三公
      分為原則,並應注意下列事項:
      1.永久檔案上加附之金屬物應予去除,加上封面及封底並定期裝訂
        。
      2.檔案如有皺摺,應予理平;如有破損,應予修補。
      3.同一案名檔案過多時,應分裝數冊置入檔案卷夾內,並於檔案卷
        夾封面或卷脊標明檔號、案名及保存年限等事項。
      4.憑證、傳票及簿冊類因規格不一及建築圖不能裝訂成冊,採裝箱
        制檔並貼置標籤,書明檔號、種類,紙箱尺寸格式應統一。
民國 98 年 11 月 17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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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卷裝訂
(一)每一檔案卷夾內首頁應放置目次表,永久保存檔案應定期裝訂成冊
      。
(二)裝訂檔案應以公文用紙尺度為標準,左右底三面對齊,厚度以三公
      分為原則,並應注意下列事項:
      1.永久檔案上加附之金屬物應予去除,加上封面及封底並定期裝訂
        。
      2.檔案如有皺摺,應予理平;如有破損,應予修補。
      3.同一案名檔案過多時,應分裝數冊置入檔案卷夾內,並於檔案卷
        夾封面或卷脊標明檔號、案名及保存年限等事項。
      4.憑證、傳票及簿冊類因規格不一及建築圖不能裝訂成冊,採裝箱
        制檔並貼置標籤,書明檔號、種類,紙箱尺寸格式應統一。
民國 97 年 10 月 01 日訂定
7
七、文卷裝訂
(一)每一檔案卷夾內首頁應放置目次表,永久保存檔案應定期裝訂成冊
      。
(二)裝訂檔案應以公文用紙尺度為標準,左右底三面對齊,厚度以三公
      分為原則,並應注意下列事項:
      1.檔案上加附之金屬物應予去除。
      2.檔案如有皺摺,應予理平;如有破損,應予修補。
      3.同一案名檔案過多時,應分裝數冊置入檔案卷夾內,並於檔案卷
        夾封面或卷脊標明檔號、案名及保存年限等事項,不得裝箱或成
        包成捆,以利檢調。
      4.憑證與傳票因規格不一及建築圖不能裝訂成冊,採裝箱制檔並貼
        置標籤,書明檔號、種類,紙箱尺寸格式應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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