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7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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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檔案開放須知 7
七、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卷,本署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如有使用原 卷之必要者,應於申請時記載其事由。
民國 97 年 08 月 12 日訂定
7
七、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卷,本署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如有使用原 卷之必要者,應於申請時記載其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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